关于我市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工作程序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,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中各类资质证明材料要求,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,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部署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我市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工作程序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补发需提供资料
考生在证书遗失申请补发时,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照片。
二、申请补发工作程序
1. 考生向鉴定中心(证书核发机构)提出遗失补证申请,提供身份证原件及1张2寸照片。
2. 鉴定中心核实考生信息。
3. 鉴定中心进行遗失补证审批及制证工作。
4. 鉴定中心主动通知考生取证,并在网站公示遗失补证信息。
三、 本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。省厅核发的证书遗失补发工作程序按省中心要求执行。
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2017年11月29日